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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 | 华清宫荣获“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

来源: 日期:2022年03月14日 浏览量:2312

近日,国家版权局公布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名单。陕旅集团旗下陕西华清宫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荣获“2021年度全国版权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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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版权示范评选工作由国家版权局组织开展,每年评选一次,表彰在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方面示范效应明显,在促进经济文化科技高质量发展方面作用显著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继2021年9月被评为“陕西省版权示范单位”,此次被评选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意味着华清宫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及保护方面的积极贡献获得国家版权局的官方认可,彰显了华清宫在旅游行业内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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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华清宫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文化自信、品牌强国”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于2015年—2020年间在全员范围内试行持续开展岗位“微创新”活动,在文旅业内探索出了一条将质量成果转化为品牌资产的“微创新转专利”价值兑现模式,将华清旅游质量管理多年发展过程中累积的创新技术转化为品牌资产。现已拥有专利33件,其中发明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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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随着华清演艺两台演出知名度的不断攀升,为进一步保护演出资产,启动并完成了“长恨歌”、“12·12西安事变”2件剧本版权文字作品的登记工作,为华清旅游品牌资产的保值增值及未来管理输出项目溢价奠定基础。截止目前,已形成了除华清宫和长恨歌以外的华清旅游、华清演艺、华清御汤、华清文创及华清管理在内的“华清”系列商标体系,实现了从“华清池”到“华清旅游”的华丽转身。“长恨歌”、“华清池”2件商标分别于2016年7月、2018年2月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华清池”、“华清宫”、“长恨歌”和“华清御汤”等商标多次被评为陕西省及西安市著名商标,华清旅游品牌价值由2019年的3.06亿元、2020年的6.62亿元,增长至2021年8.2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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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陕旅集团将积极响应国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号召,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华清旅游”在集团系统的版权示范带动作用,秉承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宗旨,持续开发国有品牌增值溢价能力,为促进陕西旅游高质量发展贡献陕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