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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管理制度

来源:安全部 日期:2020年04月09日 浏览量:8457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层层负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二级集团公司、三级公司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职责      

3.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二级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3三级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三级公司各部门、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4.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4.1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和沟通

4.1.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和沟通

4.1.1.1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初稿,并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确认,确认后的初稿提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阅。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阅意见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修改后下发至集团公司领导、各个部门和各相关人员代表征求意见。

4.1.1.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反馈意见汇总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组织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代表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评审和修订。

4.1.1.3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审和修订结果,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修改并最终定稿,定稿后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最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生效。

4.1.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和沟通

4.1.2.1二级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初稿,并交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确认,确认后的初稿提交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阅。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审阅意见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修改后下发至二级集团公司领导、各个部门和各相关人员代表征求意见。

4.1.2.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反馈意见汇总提交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组织各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代表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评审和修订。

4.1.2.3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审和修订结果,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修改并最终定稿,定稿后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最终由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生效。

4.1.2.4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生效后的电子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4.1.3三级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制定和沟通

4.1.3.1三级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初稿,并交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确认,确认后的初稿提交三级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审阅。三级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审阅意见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修改后下发至三级公司领导、各个部门、班组和各相关人员代表征求意见。

4.1.3.2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反馈意见汇总提交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各级领导、各部门、班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代表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评审和修订。

4.1.3.3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评审和修订结果,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修改并最终定稿,定稿后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最终由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生效。

4.1.3.4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生效后的电子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上报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4.2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培训

4.2.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培训。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培训。培训记录交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归档和保存。

4.2.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二级集团公司领导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培训。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培训。培训记录交由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归档和保存。

4.2.3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三级公司领导干部和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培训。各部门、班组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班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培训。培训记录交由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归档和保存。

4.3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的评审和修订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和修订,如遇发生重大变动需要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进行修改的,随时进行评审和修订,并做好评审和修订的记录。

4.3.1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汇总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提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生效后重新下发到各部门。原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作废,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收回。

4.3.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汇总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审,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生效后重新下发到各部门。原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作废,由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收回。

4.3.3三级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收集和汇总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修改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各部门、班组负责人进行评审,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签发生效后重新下发到各部门和班组。原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作废,由三级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收回。

4.4 考核

4.4.1三级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每个月对各部门、班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评,作为部门、班组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上报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4.4.2二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对各三级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评,作为各三级公司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4.4.3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二级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评,作为各二级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各部门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注: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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